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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通知
修改时间:2016-04-01 浏览次数:0
各有关申请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起,高新区登记窗口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以下简称“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即日起,全面开展已登记企业证照换发工作。2017年年底前,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2018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各企业可携带本企业公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全部正副本至所在地市场监督分局窗口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注册登记综合窗口办理换照业务办理。
咨询电话:狮山分局 68252597 苏州高新区运河路43号
枫桥分局 66611317 苏州高新区何山路180-8号
横塘分局 68236989 苏州高新区横塘苏福路
浒墅关分局 66325856 苏州高新区兴贤路666号
通安分局 66060821 苏州高新区通安镇新街27号
东渚分局 62391821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2号软件大厦5号楼
综保分局 67082751 苏州高新区大同路12号海关大楼10楼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68733013 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0号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